5.资产划转移交协议签订后,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移通知书;通知书应括债务人名称,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通讯报道欠款类型及金额,资产划转的情况,以及要求债务人向甲方清。5.资产划转移交协议签订后,??应及时与甲?共向债务?发出债权转移通知书;通知书应括债务?名称,?款类型及?额,资产划转 的情况,以及要求债务?向甲?清偿的通知等内容。
债权资产乙方不得擅自接受债务人的清偿,不得作出任何减免债务人债务的承诺及签署任何与此相关的文件;股权资产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转让、抵押、担保等处置; 5.资产。资产划转移交协议编号: 甲方: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乙方: 依据浙财国资字[2003]184 号关于印发《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 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。